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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申請方法 在交流協會台北辦公室或高雄辦公室申請都沒關係。請在你方便的辦公室辦理申請即可。還有,雖然無論如何也想合格....但是.... ,請不要在兩邊的辦公室同時申請的話,會被取消申請資格。 (3)申請期間 第一期:2010年5月10日(一)至5月14日(五) 第二期:2010年11月1日(一)至11月5日(五) (4)受理申請時間 上午9:15 至 11:30 下午1:45 至 4:00 (5)受理對象 第一期:1979年5月11日 至1992年5月14日出生 並打算在2010年6月21日起一年內, 赴日打工度假者。 第二期:1979年11月2日 至 1992年11月5日出生 並打算在2010年12月13日起一年內, 赴日打工度假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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